关于推优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1-04-20 00:00:00
各团支部:
为突出团员青年中的先进代表,发挥其典型示范效应,切实做好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青年入党工作,经校团委会研究,将2011年4月份推优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优目的:
增强团队凝聚力,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带动更多的青年人搞好本职,立足专业,奉献青春,提高政治修养,确保推优质量。
二、推优对象:
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团员,非团员一般不予推荐。
三、推优原则:
1、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至少半年以上,经过一定时间的组织考验;
2、团支部召开的全体团员大会没有认可的坚决不推;
3、党的基本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推;
4、未取得业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一般不予推荐;
5、近一学期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且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团纪行为。
四、推优程序:
1、自我评定。
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总结材料,字数不少于三百字(此书面材料随支部推荐表上报校团委)。
2、团支部考核。
各团支部接到通知后,首先根据推优原则对本支部上报人员进行自查,如有符合条件的请到校团委领取推荐表;
填写后,团支部以书面材料的方式上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过程及其基本表现,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内容和投票表决情况。
3、团委会调研考核
访谈党支部、入党培养人,有关同学、教师,组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团委会表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