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突出团员青年中的先进代表,发挥其典型示范效应,切实做好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青年入党工作,经校团委会研究,将2017年4月份推优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优目的:
增强团队凝聚力,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带动更多的青年人搞好本职,立足专业,奉献青春,提高政治修养,确保推优质量。
二、推优对象:
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团员,非团员一般不予推荐。
三、推优原则:
1、递交入党申请书且至少半年以上,经过一定时间的组织考验;
2、团支部召开的全体团员大会没有认可的坚决不推;
3、党的基本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推;
4、未取得业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一般不予推荐;
5、近一学期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且无违反校规校纪和团纪行为。
四、推优程序:
1、自我评定。
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在校期间思想学习、生活总结材料,字数不少于三百字(此书面材料随支部推荐表上报校团委)。
2、团支部考核。
各团支部接到通知后,首先根据推优原则对本支部上报人员进行自查,如有符合条件的请到校团委领取推荐表;
填写后,团支部以书面材料的方式上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过程及其基本表现,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内容和投票表决情况。
3、团委会调研考核
访谈党支部、入党培养人,有关同学、教师,组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团委会表决等。
4、向党总支推优并汇报全过程。
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8日下发通知,4月22日前团支部考核并上报书面材料,4月27日前团委调研并进行公示, 4月28日团委会表决、向党组织上报推优结果。
六、要求:
1、各推优单位要严肃认真,从严要求,推优对象不达标者,坚决不推。推优对象要确实反映出优秀品质,确实能树的起来,确实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严格按推优规程运作。考核工作要细致要有记录要将要求的材料收集齐后上报团委。
3、征询方方面面的意见时,以单个征询为主,切实地了解被推优人的情况。
4、对被推优对象的情况团支部要公开,欢迎全校师生以书信、面谈或电话(85609903或85602828-8219)的形式向团委反映问题。
5、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实际上就是关系到党的后备军的建设和发展,关系到团组织政治工作的严肃性,故而强调:高度重视,宁缺勿滥。
东校区团委联系人:程李庆老师 (301室) 85609903
封 攀老师(308室) 85609903
西校区团委联系人:宋柳青老师(219室) 85602828-8219
李正泽老师(321室) 85602828-8321
校团委
2018年4月11日